伊宁县环保局环评室关于2018年6月21日拟作出的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
A区供热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5日。
项目名称: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A区供热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A区
建设单位: 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环评机构:伊犁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本项目位于伊东工业园区A区,1#锅炉房位于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南侧,2#锅炉房位于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A区,工业大道以南,天通伊物流园东侧。中心地理坐标分别为:1#锅炉房位于北纬43°53′24”,东经81°45′36”;2#锅炉房位于北纬43°53’55”,东经81°48′10″。,新建热源2座,1#锅炉房供热能力为单台功率为4.8MW的电锅炉两座(一备一用),2#锅炉房供热能力为单台功率为6.8MW电锅炉两座(一备一用):新建热力管网11.1km×2。运营期热源供热范围为:北至纬一路,东至布列开路,西至青年路,南至站前路,供热面积约为8.5km,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7093万元,环保投资22.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3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加强对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规范施工行为,采用低振动、低噪声设备,尽量减轻扬尘和噪声影响,大风天气禁止土方工程施工。地面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施工物料堆放及运输须做好篷布遮盖等工作,严禁施工期污水随意排放;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工程弃料、弃土、生活垃圾等要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工程结束时要及时做好土地平整、恢复和绿化工作。进出车辆的车轮要定期清洗。
(二)锅炉冷却水循环使用,锅炉清洗废水、停排炉保护废水排入园区排水管网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项目区噪声源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采取隔振、隔声、吸声等措施,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环境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实施应急预案,加强管理,避免各类风险、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相关承诺文件:无
通讯地址:伊宁县幸福路伊宁县环保局
邮政编码:835100
联系电话:0999-4022945(兼传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