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办理各类户政业务流程及收费标准
2017-08-31  

一、户口迁入

本人申请、乡、镇、村(居委会)同意落户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申请入户申批表。

以上证明齐全后,交到派出所,由派出所去伊宁县公安局开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二代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需携带本人户口本、首次申领、到期换领收费标准20元;丢失补办,收费标准40元。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二代证申领单,再办理临时身份证。收费标准10元。

二、户口迁出

携带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明。

注销户口

本人死亡的需携带死亡医学证明书,若在家中死亡的,需携带乡、村(居委会)开的证明去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三、出生报户办理流程

需携带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书、父母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去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生婴儿落户手续。

四、办理补录及变更户口项目

补录需携带老常住人口底卡、老户口本、一代身份证、户口所在地乡、镇、村(居委会)证明,去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表,待派出所核实属实后,统一送县公安局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进行审批。

变更户口项目的,若变更原因是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造成的,可给予变更,其它原因要变更的一律不准变更。

若变更民族的需开具民宗委员会的更改民族的红头文件,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