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环保局环评室关于2018年5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27日-2018年5月31日。
项目名称: 伊宁县辰召玉米烘干厂年烘干15000t玉米建设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维吾尔玉其温乡维吾尔玉其温村
建设单位:伊宁县辰召玉米烘干厂
环评机构:伊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乡维吾尔玉其温村,项目区东北侧150米为居民,其余方向均为农田1栋1层库房,1栋1层办公用房、1间干燥炉房(布袋除尘器、脱硫塔)、1栋1F员工宿舍、1间地磅房、1间煤棚、1间警卫室及厂区地面硬化等相关基础配套辅助设施。本项目设有一条年烘干玉米15000t(含水量为9-15%)玉米烘干线,烘干后的成品,出售给伊犁州各大饲料加工厂。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加强对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尽量减轻扬尘和噪声影响,大风天气要停止土方工程施工,地面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施工物料堆放及运输须做好篷布遮盖等工作,严禁施工期污水随意排放;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工程弃料、弃土等要妥善处置,及时清运,工程结束时要及时做好土地平整、恢复和绿化工作。2、干燥工序需配备布袋除尘器和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对干燥炉烟气进行脱硫除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经处理后的干燥废气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玉米清粮、输送和筛分环节均在密封的空间内进行,在筛分和烘干阶段加装旋风除尘器收集玉米粉尘(红衣),并在烘干塔外层加装防尘罩,干净的空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堆煤场采取封闭、定期洒水、道路硬化、在原煤的运输过程中用篷布遮盖,防治运输过程煤尘污染。减少大气污染对环境的影响。3、项目区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集中收集,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法,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废水经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绿化。
4、项目区噪声源主要设备噪声,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采取隔振、隔声、吸声等措施,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5、厂区内设置2个封闭式储存桶,干燥炉灰渣、脱硫渣与其他固废分类收集,干燥炉灰渣、脱硫渣外售,玉米杂质、收集粉尘、污泥和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相关承诺文件:无
通讯地址:伊宁县幸福路伊宁县环保局
邮政编码:835100
联系电话:0999-4022945(兼传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