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伊宁县教育局科室设置及职责分工
2017-12-10  

伊宁县教育局设有:办公室、党建思政办、人事科、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教研中心、教育科、会计核算中心、电教中心、纪检审计科、考试中心、项目办等十余个科室。各科室职责分工如下:

办公室工作职责

1.做好局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加强与上级、同级和下属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掌握动态,提供情况,传递信息,提出建议,反馈决策实施情况等。

2.负责机关日常事务(车辆管理、接待服务、安全保卫、卫生管理、物品购置管理、报刊征订发放等)及值班等工作,确保为领导、为机关、为基层提供优质服务。

3.负责局机关党政办公会议、各类大型会议及其他政务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安排。

4.草拟全局性文件及会议材料,审核各科室以教育局党委及教育局名义拟发的文件或通知。

5.督促检查下属单位对局机关的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局领导有关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

6.积极做好学校沟通联络工作,及时反馈信息,把握全县教育动态。

7.积极做好教育局大事记,协调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教育史志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人大代表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

9.负责上级来文的收发、签阅、督办,做好办公室印章管理、文书立卷归档、机要保密、公文传输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10.管理好各类档案。

党建思政办工作职责

开展教育系统党建、德育教育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访惠聚”等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德育工作;

2.团队工作;

3.老干部工作;

4.州直支教干部管理工作;

5.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工作;

6.教育系统“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的安排、检查;

7.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8.教育系统家庭教育的培训与指导工作;

9.学校心理健康指导工作;

10.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工作;

11.教育系统党建;国防教育;

12.书记校长培训、考察任命、后备干部管理工作;

13.教育系统党建;

14.局党委“学、转、促”专项集中教育活动和“对党绝对忠诚”专项活动等其他工作。

【人事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人才队伍。

2.负责教育系统的人员编制核定、岗位设置、人事调配、教师支教、教职工工资等工作,做好绩效工资的审批、基层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等管理工作。

3.负责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申报工作。

4.负责教育系统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申报工作。

5.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按照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规定,完成上报各类新教师的招聘计划、录用及人员调配工作。

6.负责办理教师工龄追加、离退休手续、病休假的审查及报批、死亡人员遗属补助审批手续等。

7.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机关教职工、科级干部年度考核。

8.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年报、工资年报等工作。

9.负责完成每年度国家教师信息采集、自治区教师实名制录入工作。做好大学生支教工作。

10.做好学区人事工作的指导、督查和服务工作。

【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职责】

1.检查、指导各类幼儿园日常保教工作。

2.接收发放自治区配发的免费学前双语教材及教辅材料。

3.组织学区学前专干、幼儿园园长、教师、保健医、保育员等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各类幼儿园年度绩效考核及等级评估验收工作。

5.负责幼儿园招生。

6.组织开展各类幼儿园教学、技能竞赛活动。

7.指导幼儿园开展园本教研工作。

8.完成园长的选拨考核工作。

9.各类幼儿园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包括幼儿实名制统计报表、幼儿学籍管理、教师、保育员、警卫、厨师等人员统计、调整、核查)。

10.幼儿伙食配送、食堂管理、幼儿园预算开支审核。

11.幼儿园招生、项目规划、班级设置、设备采购工作。

12.教师、保育员聘用工作。

教研中心工作职责

教研中心是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的事业机构,并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1.负责全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开展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及进行相关教学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为学校办学服务,为教师发展服务,不断提高全县教学质量。

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规定,以及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指示、决定,根据中小学教学工作的需要,研究现代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等。

3.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根据省、州、县教育职能部门的贯彻意见,推进课程改革。

4.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落实课程计划,结合全县实际,提出执行课程标准和使用教材的意见,组织开发课程资源,发展地方课程,推进学校课程建设,做好全县教学用书的指导工作。

5.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规章制度,形成有效的教学工作常规。

6.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调查研究与教学研究活动。建立联系校、确立联系点,了解并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定期组织教学视导,深入学校、课堂,参与教学实践,研究学科教学规律,指导教师运用正确的教学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课程标准,丰富教学策略,运用教育技术,优化学生学习方式,有效开展“一课三议”、“三课一评”、“优质课汇课”等各类校本教研活动,及时提出改进教学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组织教师业务培训。

7.推进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建设学科教研基地。负责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研究、结题,论文推荐评审,定期开展区域性教研活动和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工作。评选优秀教学成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8.建立全县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体系、开展教学常规视导、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检测工作。通过各类数据的分析、研究、评估和反馈,促进学校和教师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为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9.负责组织教学大练兵、教师能手赛等各类教学竞赛及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实验,总结、交流、推广先进教学方法和教改经验。

10.负责全县教师教学业务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组织建立全县骨干研究队伍,做好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评选、管理、考核工作。

11.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的学科竞赛。

【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做好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育教学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检查督促各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活动,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2.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双语教育)工作,促进全县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

3.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检查和指导学校在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令、法规和推进教育改革、素质教育的完成情况。

4.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课程计划,推进课程建设及课程改革。

5.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定、毕业证书的发放;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

6.负责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中小学免费教科书征订和调配工作。

7.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体、艺、卫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中小学生体育运动会竞赛活动。

8.负责完成每年教育事业统计(含学生实名制管理)。

9.负责全县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

10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完成州教育局规定高中招生数。

11.负责完成自治区双语教育质量检测工作;对全县中小学双语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整改建议;协调相关部门对中小学双语教育进行检查、评估,并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双语教育的活动。

1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

13.负责全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及各种培训工作。

14.负责全县少数民族MHK考试报名及准考证、证书发放工作。

【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预算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两下两上”制度做好预算。经核算中心汇总,向教育局及财政局上报。

2.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单位年度预算,对核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预算批复下来以后,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学校各项支出,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3.审核、记录、计算和报告所管单位财务收支和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各单位的财务状况。如:每个季度向核算单位提供预算执行表,财务公开表。

4.按时出具符合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等会计信息,并报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5.定期对核算单位报帐员进行业务培训,制止、纠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6.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整理和保管各种会计资料。

【电教中心工作职责】

根据《新疆自治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督导评估检查指标体系》及《关于深化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的意见》文件精神,电教中心教育信息化工作职责如下:

一、体制建设和经费保障。

1、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应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制定教育信息化应用规划和实施方案。

2、构建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统筹5%的生均公用经费专门用于教育信息化。

3、根据《新疆自治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督导评估检查指标体系》对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绩效的专项督导评估,并对督导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4、负责信息技术示范校督查工作。

5、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报送制度并对全县信息化基本信息采集并上报。

6、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对学区、学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7、集中各类信息化教学应用的方法,编制信息化教学应用指南,介绍每种设备应用的具体方法、资源地址、注意要领。

二、基础建设

1、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及应用,提高教育管理成效。

2、管理和指导全县各校建设优质资源库,并将优质资源通达到教室的班班通设备用于教学,推进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

3、指导规范各校按教学大纲要求开足开齐信息技术课程,提高学生信息化素养。

4、根据网络学习空间的普及与开通,指导不同层次学生建立个人网络学习空间,利用网络空间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5、管理指导教师、教研员100%注册建立个人空间,使个人空间具备丰富的优质教学资源开展教研和教学活动。

三、信息技术应用

1、负责新疆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双语教育资源服务平台的管理与应用工作。对教师能够熟练应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新疆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双语教育资源服务平台的情况进行抽测。定期对教师在平台上传下载资源数量进行通报和督促。

2、负责“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组织、开展及技术指导和培训。

3、收集汇总教育信息化历年获奖的课件、课例、微课等,建立县级优质数字资源库作为全县教师观摩学习的素材,引领教学和教研活动。

4、 指导培训学校教务处与电教专干建立校级优质资源库,推进数字资源共建共享。

5、负责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各项赛事。

6、出台班班通应用考核细则,要求各校对教师的应用进行测评,电教中心对各校教师进行抽测,确保信息化设备使用率达100%。

四、信息化培训工作

1、负责寒暑假小学幼儿园地域特色课程计算机培训及全县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考核报名和发证工作。

2、负责全县电教专干的信息技术业务能力培训,促使电教专干有效开展校本培训。

3、督促全县中小学教师完成国培“网络研修”学习任务,并定期通报学习情况。

4、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新疆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新疆双语教育资源平台和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平台的应用培训。

五、技术保障与安全。

1、建立教育系统信息化设备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提供信息化设备正常运转和维护维修等方面技术指导,确保教育信息化设备的完好率达95%。

2、建立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信息通报机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实现及时发现、快速解决问题长效机制。

条装办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评价指标》的内容,加强对各校的实验室建设和教学进行检查评估,确保演示实验开出率达到100%,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达到95%。

2、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精神,规范管理,合理配置,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实验教师培训工作。

3、每学期对全县各校学校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摸底汇总上报,同时确保设备完好率。

4、开展教育保险工作,要求学校认真做好校(园)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工作。

5、认真做好师生统一着装和规范仪容仪表的管理工作,每学期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确保校服质量和安全。

【纪检审计科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教育局任命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

2.负责检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违纪案件,检查教育系统重大复杂的违纪案件;调查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3.协助局党委抓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

4.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5.受理教育系统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和控告;受理党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6.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7.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8.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9.受理行政职权范围内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10.协调办理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11.向有关学校和本局各股室转办、交办信访件,检查、督促、协调学校和本局各股室处理群众信访工作。

12.分析研究群众信访情况和问题,排查重大信访不稳定隐患,及时向局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考试中心工作职责

1.在招生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各类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解读工作。传达招委会的各项决定和布署,认真学习和积极贯彻落实。

2.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考的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并指导学校实施普通高考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生电子档案基础数据的信息采集、确认和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考考生电子档案数据信息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3.组织实施高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及通用技术科目实验操作考查)报名考试工作。

4.负责中考、内高、内初报名、资格审查,并组织考试。

5.负责组织并指导成人高考报名、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工作。

6.负责牵头协调全县标准化考点建设、使用和维护工作。

7.组织实施好考区的考务工作,做好对实施考试考点的各项考务工作检查,审查各学校聘选的监考工作人员,特别是对监考工作人员的培训,对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考风考纪教育,英语听力设备、屏蔽器调试等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8.与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做好考试工作,特别是做好保密室的设备配备,制度制订,试卷的安全押送、存放和分发工作。

9.实行昼夜值班制,组织、领导、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问题.

10.为考生、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项目办工作职责】

一、申报项目、前期工作

1.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各学校项目的申报编制、规划、上报县建委会及报上级部门可研、初步设计工作;

2.完成项目选址、地勘及设计单位等对接工作;

3.负责项目图纸送审及土地使用、消防、环保、规划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4.项目招投标工作;

二、工程项目实施

1.办理项目工作施工许可、开工许可、质量监督等各项报建审批及项目竣工验收后消防等手续办理工作;

2.协调各项目学校保障工程三通一平(通电、通路、通水、施工场地平整)等工作。

3.组织项目分部、分项及竣工验收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周期性对工程项目进度、质量进行督查,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4.各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按进度拨付工程款的财务审批手续及做好项目资金的拨付的记帐工作;

三、工程竣工后期工作

1.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查、归档工作;

2.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工作;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审计工作。认真做好工程项目预算复核、决算审计。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配合审计部门完成过程审计及决算审计工作;

3.按照要求报送各种基建项目报表;

4.对各工程项目回访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5.对接上级对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6.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保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