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由树主人向村(队)提出书面采伐申请,村(队)以书面形式向乡、镇(场)政府提出申请,乡、镇(场)林业站现场勘验,符合采伐条件后,填写《林业采伐申请表》,乡、镇(场)政府出具红头文件,一并上报县林业局申请采伐。
2、 受理:林业局林政办受理采伐申请,并一一登记造册。
3、 现场勘查: 林政办人员到申请采伐的树木现场进行勘查,查清林木的权属、数量、株数、小班、面积、蓄积、采伐原因是否在计划采伐内、更新情况等内容。
4、 制订采伐方案:林政办对现场勘查符合采伐条件的林带,填写《林木采伐审批表》,并出具林业局申请采伐红头文件和其它申请采伐资料。
5、 县政府审核:林业局将申请采伐的文件上报县政府审核,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批准。
6、 提请州林业局审批:县林业局将政府审核批准的文件上报州林业局审批。
7、 颁证:州林业局审批通过的采伐申请,由县林业局通知所在的乡镇(场)林业站,办理前的手续(缴纳育林基金、更新保证金、提供个人、村、乡更新保证书,签订更新合同)并办理、颁发《林木采伐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