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伊宁县整改环保督察反馈突出环境问题见成效
2018-06-11 郭君 刘洪香  伊犁新闻网

6月2日,记者从伊宁县环保局获悉,在陆续接受了国家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自治区环保厅、伊犁州环保局及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全面督察后,伊宁县今年高度重视,把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体现,积极全面落实整改意见,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高位推动保力度。伊宁县把督察反馈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精心部署、统筹协调,先后5次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责任追究组和宣传信息组4个专项工作组,保证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建章立制保规范。伊宁县先后出台了《伊宁县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伊宁县开展全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伊宁县环境保护职责规定》《伊宁县贯彻落实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出台了《伊宁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伊宁县重点企业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方案》等系列文件;针对水污染防治,出台了《伊宁县集中式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伊宁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伊宁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强化制度约束。

夯实责任保成效。县委、政府共同制定并印发了《伊宁县贯彻落实<伊犁州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和措施清单>整改方案》,分别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中央环保督察组、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自治区及伊犁州环保督察部门交办案件进行一一分解。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名责任人,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每一个问题都一抓到底,每一条意见建议都全面落实”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同时,将环境保护纳入县直单位绩效考核,并增加考核分值,对相关单位(部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察访核验。

严厉查处抓整改。伊宁县严格执法手段,重点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和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规范处置和管理危险废物,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规范水源地管理,共检查重点企业32家,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督察期间交办环境信访案件16批25件,截至目前,伊宁县已整改完成20件,另外5件正在整改中。国家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伊犁州环保局在前期交办案件9大类24件,目前,伊宁县已整改完成19件,另外5件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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