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祥
联系电话:18999573040
电子信箱:531680508@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环境监控计划的方案和环境管理制度。
六、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报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境保护局,由环保局组织专家召开技术评审会;
(2)根据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修改完善报告书并报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境保护局进行审查和公示后,取得环评批复。
七、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第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审批前,建设单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建设单位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八、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区域目前最大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可能会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和要求?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十、公告说明
(1)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发布单位:伊宁县伊东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年6月6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