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厅、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伊州党办厅发〔2016〕54号),设立伊宁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为伊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和划出的职责
1、取消由自治区、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将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酒类专卖管理职责划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将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县畜牧兽医局。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职能。
2、加强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化发展工作职能。
3、加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工业、信息化、商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本地区工业、信息化、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商贸物流发展态势,制订调控目标;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建设、商贸物流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供政策建议。
(三)储备和申报企业相关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管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使用;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升传统产业;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地方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四)负责工业领域行业管理,组织实施重点行业准入制度、工业布局调整;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建议。
(五)负责对全县范围内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及信用担保体系;负责全县经济、商务、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企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六)负责本县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本地区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协调企业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推广应用及技术服务工作。
(七)负责制订年度电力行业运行调控目标;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保障重点用电,指导电力调度工作;负责电力统计分析、运行监测和统计发布。
(八)指导协调全县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和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组织协调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推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通信业有关工作;对全县信息服务及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本地区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九)推进、指导民生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监测、统计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促进纺织服装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组织、协助纺织服装企业申报各类专项补贴;监督和管理补贴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县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审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协调联络事宜。
(十)指导流通企业、商贸服务业和农村(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城区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一)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推进药品流通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计制度。
(十二)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履行商贸流通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承担商贸流通行业(拍卖、典当、租赁、家政服务、旧货流通、成品油、汽车报废、再生资源回收、二手车市场、寄递物流)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内外贸业务的统计、汇总、分析,指导外贸企业完成进出口任务;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依法核准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负责进口配额、对外贸易许可证的申领;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进出口商品质量管理体系和出口商品品牌建设工作;负责培育产品出口;组织协调、参与国内外重大经贸活动;协调有关部门改善外经贸环境,规范外经贸活动。
(十四)启动电子商务顶层设计,开展、促进、规范电子商务发展;打造、推广县域公共服务品牌;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推动青年创业人才培训与培养。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无内设机构。
四、人员编制
伊宁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核定工勤事业编制2名,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负责管理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伊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中共伊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