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民团体、垂直管理各单位:
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7]28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节日安排
10月1日国庆节和10月4日中秋节假期连休。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按惯例,从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即: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上班,14:00下班;下午15:30上班,19:30下班。
二、有关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及县委、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全区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时刻紧绷维稳这根弦,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开展工作。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把维稳放在各项工作首位,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严格落实各项维稳责任。严格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维稳值班的各项规定要求,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制度,各级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各类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突预案,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强化安全保卫措施,预置充足维稳处突力量。要强化岗位职责意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要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生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和送温暖活动,着力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抓好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工作,搞好水电煤油气供需衔接工作,做好集中供热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市场正常运行和物价基本稳定。要重点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食品市场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严防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非法集资、劳资纠纷等问题源头防范,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强化联勤巡逻,严密社会面管理,全面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防控,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确保各族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以和谐稳定的大好形势迎接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
请各乡镇(场)、各部门按要求将节日期间值班表(9月30日晚至10月8日)于9月27日19:00前报政府应急办。联系电话:0999-4022862 传真:0999-4022862
伊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