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关于印发伊宁县2017年推进机械化养殖示范场(户)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ynx001-/2017-0704020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15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伊宁县2017年推进机械化养殖示范场(户)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伊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9


伊宁县2017年推进机械化养殖示范场(户)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伊犁州农业工作会议和伊犁州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伊犁州人民政府“伊政办明电【201616号文《关于批转州直推进机械化养殖示范场(户)和农机作业质量示范区(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草原畜牧养殖和农区畜牧养殖实际情况,促进县域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深入推进农区机械化、规模化、设施化养殖,在全县开展机械化养殖示范场、示范户建设工作(简称一场一户)。为确保推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两学一做”和“学转促”活动为引领,以转变生产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为核心,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推进机械化养殖示范场(户)建设,实现示范场场外应用牧草种植、收割、搂捆、装运机械化技术;示范场场场内应用机械取料、搅拌、投喂、圈舍环控、粪便清(处)理机械化技术;示范户应用秸秆粉碎、颗粒饲料、裹包(青黄贮)、搅拌、粪便处理机械化技术,降低养殖劳动强度,提升养殖生产效率,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畜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在全县20个乡镇场开展机械化肉牛和肉羊养殖示范场(户)建设,通过示范场(户)建设活动的示范带动,建设标准机械化养殖示范场和机械化养殖示范户。机械化养殖肉牛示范场(存栏量200头)或机械化养殖肉羊示范场(存栏量500只);机械化养殖肉牛示范户(存栏量50头)或肉羊示范户(存栏量100只)。通过机械化养殖示范场(户)建设,提升我县机械化养殖水平的发展,促进肉牛、肉羊养殖机械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排泄物基本实现固液分离或资源化利用。

三、建设内容

(一)基本要求

参与建设的机械化养殖示范场(户)选址布局应科学合理,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机械化生产需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且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种畜场须具备《种畜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机械配置

1.牧草种植机械:牧草播种机、草原松土补播机。

2.牧草收获机械:割草机、搂草机、收获机。

3.牧草打捆加工机械:牧草圆捆机、方捆机。

4.牧草运输机械:垛草机、运输车辆。

5.饲草料加工与投喂机械:铡草粉碎机、裹包机、TMR

6.粪便清(处)理机械:小四轮加装刮板、机械式刮板、滑移装载机清理粪便,固液分离机等处理粪便。

7.饮水设备:安装连通式饮水器。

8.环境调控设备:安装风机、通风管等进行强制换气。

9.有机肥制作设备:采用翻抛机进行有机肥堆肥处理。

10.颗粒饲料加工设备:秸秆饲料、麦麸饲料、豆粕饲料、玉米秸秆饲料颗粒机。

四、组织机构与保障体系

(一)组织机构

机械化养殖示范场(户)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示范场(户)建设顺利有序地展开,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絮的按工作计划进行,工作任务职责明确,分工细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伊宁县机械化养殖示范场(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郭峰    县委常委

副组长:马勇    副县长

  员:王玉坤  县农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金元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王德军  县农办副主任

示范场(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玉坤同志兼任,成员由县农机推广站、县畜牧兽医局、畜牧兽医站、县草原站等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示范场户日常工作及档案建设技术服务。示范场(户)所在乡镇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保障体系

为使机械化养殖示范场(户)技术服务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好建设工作前、中、后期工作中的技术跟踪服务,机具配置服务,及时处理示范场(户)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建设过程进行全方位技术跟踪,建立工作档案和动态管理信息,及时做好示范场(户)的工作小结和总结。技术服务组织成员如下:

  长:王玉坤    县农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王金元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员:吴卫明    县畜牧兽医站站长(高工)

        巴合提    县草原站站长

        周婉霖    县畜牧兽医局项目办科员

        陈学刚    县农机推广站高工、站长

        张新亮    县农机推广站技术员

为做好技术服务保障工作,下设技术服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推广站,日常技术服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协调。

(三)优化配置方案

示范场(户)建设以机械化养殖技术试验和示范为中心,按照畜牧养殖技术要求,以机械取料、搅拌饲喂、圈舍环控、粪便清(处)理等作业环节全程机械化为重点,促进机械化养殖技术实现新突破,探索“机艺融合”的机械化养殖生产模式及机具配套方案。

(四)推进产业化经营

各乡镇场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机械化养殖示范场(户)的产业化经营,鼓励支持示范场(户)打造自主品牌,与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中型批发市场和超市等进行合作,促进产销衔接。

五、考核验收办法

为规范机械化养殖示范场(户)建设,依据伊犁州人民政府“伊政办明电【201616号文《关于批转州直推进机械化养殖示范场(户)和农机作业质量示范区(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考核细则要求及伊宁县农机局制定的《机械化养殖示范场(户)考核验收办法》进行验收。

(一)建设进度

各乡镇场于2017325日前完成选定示范场(户)的报备,615日前完成示范场(户)确址建设任务。

(二)考核指标

1.建立完整领导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2.建立完整工作档案记录和机具配置方案、动态效益分析。

3.20171025日前对示范场(户)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评定。

附:2017年伊宁县推进机械化养殖示范场()建设考核表。

 

2017年伊宁县推进机械化养殖示范场()建设考核表


项目

评分依据

评分方式

分值

得分

备 注

一、组织管理

22分)

各乡镇场政府高度重视机械化养殖工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机械化养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机械化养殖示范场(户)建设规划,明确机械化养殖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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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有效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示范场(户)建设,有效拓宽投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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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各乡镇场加强组织实施,重点扶持、定点指导,相关部门支持协助,充分调动养殖场(户)积极性,并建立技术指导和帮扶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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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加强宣传培训,各乡镇场每年至少召开示范场(户)建设现场观摩会1次。

组织观摩

8

二、基本要求

23分)

每年建立1个示范场(分值10分),建立2个示范户(分值10分)。

现场查看

20

示范场(户)建立管理制度。

现场查看

3

三、机械配置

40分)

实现示范场场外应用牧草种植、收割、搂捆、装运机械化技术;示范场场内应用机械取料、搅拌、投喂、圈舍环控、粪便清(处)理机械化技术;示范户内应用秸秆粉碎、颗粒饲料、裹包(青黄贮)、搅拌、

粪便处理机械化技术,其中,示范场场内外、示范户应用的每项技术分值均为2分。

查看相关机械化技术装备

28

各乡镇场应结合当地实际,形成各具特色的机械技术与养殖技术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及机具配套方案,其中,

生产模式及机具配套方案分值均为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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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四、基础工作

5分)

示范场(户)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基础设施基本配套,能适应机械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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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示范场(户)要求场(户)域连片,养殖品种统一,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商品优势

场地查看

 3

五、技术支撑

10分)

示范场有较好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与推广条件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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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示范场(户)建设工作进行全程记录,收集保存好图片、文字、影像等资料,归档整理,建立全程

的工作、技术、数据、资金管理完整档案

场地查看,并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5

合 计

100

 

 

 

(责任编辑:郝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