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县政发〔2013〕21号
关于王建文等十八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伊县党干字〔2013〕21号文件精神,经2013年2月23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建文同志任县伊东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李士磊同志任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初新民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
提邦国同志任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主任科员;
迪力木拉提·阿不力孜同志任县残疾人联合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西旦·木沙江同志任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总编辑(副科长级);
蔡建权同志任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费勇同志职级为正科长级;
杨建华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
沈新川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古丽巴努·热合木江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阿斯哈尔·托力吾巴依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副主任科员;
赵学君同志职级为副科长级;
丁坚同志任县水务局供水总站站长(副科长级);
朱典成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阿不都艾尼·阿不都热衣木同志职级为副科长级;
丁文莉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李玉立同志县水务局供水总站站长职务。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俞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