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关于印发2014年伊宁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ynx001-/2017-0704368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 2014年09月12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伊县政办发[2014]106号


伊宁县各乡镇场、县直机关各单位:
    《2014年伊宁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伊宁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8月21日



2014年伊宁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4年,伊宁县应急管理工作以“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七化”进程,强化日常工作动态管理,完善应急管理保障措施,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
一、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
    (一)健全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承担起一切统一领导,协调指挥的职能,提高政府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要加强应急指挥组织体制建设,发挥综合调解作用,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指挥部工作高效运转。
   (二)完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款结合、属地为主”要求,重视加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落实专编专职,年内配置1名应急管理专职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处室履行应急管理日常职能。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要成立专职或兼职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明确相关责任人承担应急管理各项职能和任务,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三)推进应急管理专家组建设。各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易发多发突发事件的类型、程度,聘请相关专家组成应急专家组,为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对提供专家决策咨询,必要时请专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要完善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支撑作用,组织专家参与预案评审、演练评估、综合研判、趋势分析、应急处理等环节,确保专家组决策咨询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全面推进“七化”建设,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
   (一)深化预案体系建设,实现预案管理具体化。一是加快预案编制和修改。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预案评估工作,对未辨预案要认真研究和梳理,积极指导,督促本领域、本行业开展预案编制工作。对已编制的预案要加快预案配套操作手册、方案的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预案因机构职责、组成人员、应急资源和管理源等要素发生变化的,应当适时修订。二是加强预案管理。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研究制定预案管理办法,加强预案规范化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强化预案演练。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把演练作为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力争预案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承担专项指挥部办公职责的部门,要经常性的开展“双盲”演练(不预先告知时间与地点,不预先告知时间类型,用“突然袭击”的方式开展演练,以此检验和评估各路应急力量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并指导行业系统有计划地开展检验性的实战演练,定期通报演练情况。各乡镇场、各部门年度内组织桌面推演和实地演练不少于一次。有条件的乡镇场、部门可以探索开展跨地域、跨部门联动的应急演练。
   (二)强化信息报送流程,促进信息报送和值守应急规范化。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自治区、自治州、伊宁县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规范报送程序和统计制度。要继续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合理安排值守力量,加强技术保障,配备通信装备,通过建立应急短信平台、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奖励制度等方式,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内容准确、程序规范。同时,要加强信息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及时报告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网络舆情动态,确保重大紧急信息上报的及时性、连续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场、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县应急办报告基本情况,及时续报相关情况,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应急办将对信息报送和值守应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三)加快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力求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继续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合理布局,标准化配置救援装备,加强专业训练和救援技能培训,重点向“实用型”、“实战型”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快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增加训练内容、拓宽训练科目,力争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县团委、科技局、红十字会等部门要注重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应急保障和个人防护等各类装备,积极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各乡镇场、部门和队伍之间的交流合作机制,促进各类救援队伍能力不断提高。
   (四)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力争平台建设体系化。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网络建设情况,积极完成应急管理业务数据收集整理,规范应急管理业务,以信息化手段优化应急管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规划建设各自的应急处置平台和指挥系统,最终实现与自治州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五)落实监测预警和风险隐患排查,实现风险管理长效化。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应急管理理念,抓好源头治理,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对风险源、重点隐患目标加大监测设备设施投入,逐步改善预警设备和装备条件,提升监测手段和水平,尽快实现早期预测、趋势分析、综合研判,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支持。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在本辖区、本领域内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灾害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风险隐患台账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要及时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集中于重点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探索建立突发事件风险分析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不断增强隐患排查整改效果,有效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
   (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宣传培训常态化。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体,建立应急管理宣传文化阵地。同时,结合应急管理“五进”工作,举办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宣教活动。要结合少数民族聚居特点,编印多语种的宣传材料和防灾应急知识手册等,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避险和救助知识。教育部门要将应急内容进教材,加大对中小学的宣教力度,在日常宣传活动中发挥出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网站群建设,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宣传网页建设。年内,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将举办1次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邀请自治区有关专家授课。县安监局、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高危行业、重点岗位职工岗前培训和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培训管理。各乡镇场、各部门要采取多张方式组织培训,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应对处置能力。
    (七) 抓好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实现基层示范点建设标准化。在现有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示范点范围。要认真总结经验,以有效预防、应急处置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示范点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基层示范点标准化管理机制,实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标准化。同时,各乡镇场、各部门还应在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先试先行,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切实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三、完善应急管理保障措施,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应急管理开展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玩忽职守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的,依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将应急管理工作日常经费和突发事件处置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形成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拨付和管理机制。各部门以及各基层组织要加大对应急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制约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关键问题。社区、乡村、企业、学校要切实加大对应急物资的投入,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重点加强防护用品、救援装备、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
   (三)完善应急管理绩效考评。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认真查找应急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今年,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也将纳入伊宁县绩效考评范围。参与考核的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在应急管理方面的职能,完善相关保障措施,确保各项考评内容得到落实。
2014年,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为伊宁县长治久安保驾护航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伊宁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狠抓落实、夯实基础、务求实效,不断推动伊宁县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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