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县政办发〔2016〕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县直各有关部门:
6月17日20:10,伊宁县北山一带普降大到暴雨,潘津布拉克沟、博尔博松河、琼布拉克沟等山区相继暴发洪水,其中吉尔格河流量120 m3/s、曲鲁海沟110m3/s、博尔博松河110m3/s。6月18日县人民政府启动伊宁县二级应急响应。6月20日,由于灾情加重,自治州将三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二级应急响应。6月20日1时,县人民政府决定将二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一级应急响应,请遵照《伊宁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伊县政办【2012】111号文件规定职责执行。
伊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