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2016年伊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31   伊宁县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及自治区、自治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由伊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诉讼数量,举报投诉数量,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伊宁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一、概述

2016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县政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县电子政务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承办单位,按照《伊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年初安排部署,年内抓好落实,年底进行考核。形成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任务具体、措施有力的政府信息公开局面,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县政府继续做好工作动态信息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积极探索利用部门网站、政务专网等信息技术形式和途径,推进和提升服务工作水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942条,其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共383条(包括政府文件、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文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统计公报等内容)。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23条。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906条。

(二)县政府门户网站接受咨询服务情况。

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共收到“县长信箱”留言45条,答复45条,答复率达到100%。微博收到12条问题已全部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2016年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数为0件,当面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产生的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但目前尚未开展收费工作。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推进、考核检查等亟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根据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需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三是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需要提高。信息公开查阅点的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以保障社会特殊群体能享受政府提供的信息公开服务。四是基础保障工作需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协调、人员和经费保障等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着手准备建立新的政府网站,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功能。三是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整合网站资源,完善网站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四是加强培训考核,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大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不断增强公务员队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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