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2017年伊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及自治区、自治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由伊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诉讼数量,举报投诉数量,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伊宁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一、概述

2017年,伊宁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改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自治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有力推动了政府工作透明化进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县政府继续做好工作动态信息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积极探索利用政府部门、政务专网等信息技术形式和途径,推进和提升服务工作水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806条,其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共341条(包括政府文件、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文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统计公报等内容)。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46条。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887条。

(二)县政府门户网站接受咨询服务情况。

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共收到“县长信箱”留言7条,答复7条,答复率达到100%。微博收到6条问题已全部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2017年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数为0件,当面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产生的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但目前尚未开展收费工作。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不够多样化。各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仍以门户网站为主,公开的渠道仍不够丰富,手段不够多样化。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部分栏目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等。

2018年,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以及自治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作用,督促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自治区、自治州政府办公厅政府网站考评办法要求,继续加强全县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工作,对各单位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加强对各部门网站的可用性、内容更新性、链接可用性、栏目维护情况、安全防范等问题日常监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新媒体、等功能,落实网站机构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二是完善政务公开途径。以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为导向,积极迎合“互联网+”的趋势,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平台作为政务公开的延伸,保证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积极引导、及时回应社会舆情。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交流。加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沟通交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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