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文件要求,伊宁县按照法定程序将涉及公安局、文广局、水务局、林业局的相关职权共6项予以取消,现将保留的2619项《 伊宁县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布(2017年版)》共2619项职权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