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学区、县直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暨“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不断开创伊宁县教育系统“民族团结一家亲”暨“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的新局面。教育局党委决定,隆重表彰在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暨“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民族团结一家亲”好亲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表彰名额
“民族团结一家亲”好亲戚的推荐,教育局机关、县直各学校、各乡镇学区以学校、学区为单位推荐1组。
各乡镇学区、县直学校(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5%进行表彰。
二、推荐评选条件
1、坚决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村(居)规民约、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旗帜鲜明地同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做斗争。
2、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结对学生,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自内心地把他们当朋友、当亲人,帮助他们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解决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问题,帮助他们尽快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水平。
3、积极与结对亲戚、结对学生一同开展“手拉手、团结情,互动走访建友谊”“肩并肩、手足情,结对帮扶奔小康”“根连根、一家人,共筑团结友谊情”“心连心、一家亲,感党恩颂党情”为主题的活动。
4、深入结对认亲户家、学生家,干农活、打扫庭院、照全家福、吃团圆饭,给亲戚送科技、送知识、送政策、送技术、送教育,并进行各种形式的慰问帮扶。
5、积极与结对亲戚、结对学生开展思想互动,文化互动,生活互动,使各族教职工多层次、多方式、多形式走动互动起来,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消除隔阂、增进感情,真正把结对认亲对象当亲人,真付出、真投入,做到一次结亲、终生结缘。
6、经常与结对认亲户、结对学生开展“六互”活动,即:互吃一次饭、互送一件小礼品、互办一件小事、互教一项小技术、互提一个醒、互学一句话。
7、亲戚双方的家庭成员中无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无着吉里巴服饰、非正常留大胡须、无超生等现象。
三、推荐程序
1.推荐应采取自下而上申报的程序。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学校(幼儿园)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把关,确保评选质量。在评选推荐时,要向教师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将推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好亲戚的典型事迹材料经学校和学区的党支部研究审核同意后申报。
3.推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好亲戚由教育局“民族团结一家亲”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伊宁县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五、相关要求
(一)此次“民族团结一家亲”好亲戚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乡镇学区、县直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并按要求上报“民族团结一家亲”好亲戚典型人员,确保伊宁县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表彰大会顺利召开。
(二)推荐材料要实事求是,不人为拔高,要生动具体,典型事迹突出,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确保推荐质量。模范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推荐表、事迹材料各一式一份,推荐表上粘贴认亲户和本人的1寸免冠彩色照片、使用A4纸打印)。
(三)各乡镇学区、县直学校(幼儿园)将推荐名单、典型事迹材料、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8月24日前上报教育局党建思政办巴提玛处。逾期不报者将视为弃权处理。
联系电话: 0999-7863748
Q Q:1764244531
附件1:伊宁县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好亲戚推荐表附件
2:民族团结一家亲好亲戚名单登记
中共伊宁县教育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