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处罚时间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1 |
新疆加州硅业有限公司 |
郑赐福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类违法案 |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17年2月5日 |
9165402167630860342-2 |
伊县安监罚〔2017〕1号 |
2 |
伊犁绿岗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王成刚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案 |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17年2月17日 |
91654021589348973L1-1 |
伊县安监罚〔2017〕2号 |
3 |
伊犁亚欧大陆桥铁运物流有限公司 |
胡占明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案 |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17年2月17日 |
9165402166666124331-1 |
伊县安监罚〔2017〕3号 |
4 |
伊宁县巨融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林融升 |
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类违法案 |
加油站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责令停止建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3月27日 |
91654021MA775GXY5D1-1 |
伊县安监罚〔2017〕4号 |
5 |
李海华(伊宁县李海华砖厂负责人) |
/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
存在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且拒不执行安监部门依法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17年5月12日 |
652421196205274974 |
伊县安监罚〔2017〕5号 |
6 |
伊宁县肖红梅砂场 |
陈楠晞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案 |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17年5月24日 |
92654021MA77D4XB87 |
伊县安监罚〔2017〕6号 |
7 |
伊犁云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顾杰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和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案 |
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第九十六条第四项 |
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17年6月28日 |
工商注册号:654021050001520 1-1 |
伊县安监罚〔2017〕7号 |
8 |
新疆伊宁保健饲料有限公司 |
陈振峰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
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17年6月3日 |
91654021722319179Q |
伊县安监罚〔2017〕8号 |
9 |
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霍庆华 |
“4?22”冷渣机爆裂事故案 |
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停用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状态识别标志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力;冷渣机仪表保护没有定期校验保持合格有效投入;导致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整) |
2017年6月29日 |
916540216864804661 1-1 |
伊县安监罚〔2017〕9号 |
10 |
刘福生(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
/ |
“4?22”冷渣机爆裂事故案 |
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的冷渣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
2017年6月29日 |
略 |
伊县安监罚〔2017〕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