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关于伊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函(C类)
2017-05-03   政府办

伊县政函〔2017〕87号


马合木提委员:

您在伊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村级警务室设施改善条件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警务室面积不够、办公条件差的问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进行统筹考虑,科学调配,进一步增加办公面积。同时,在以后的规划中,确保面积达标。

针对警务室器材等设备落后的问题,将积极自查,淘汰不能使用器材,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标准进行配备相应设备器材。

特此答复。

联系单位:伊宁县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桑涛 1809989585

伊宁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


上一条:关于伊宁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
下一条:关于伊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