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关于伊宁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函
2018-06-06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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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县政函〔201846


关于伊宁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

建议的答复函


依玛木买买提等10名代表:

您们在伊宁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乡村医疗条件,优化资源分配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意见如下:

2017年,我县积极申请援疆资金130万元,为70个村卫生室购买多普勒胎心听诊器等标准化设备设施和中医理疗设备。县委组织部牵头实施的“干部周转房、村队阵地、卫生室、警务室”计划为57个村新建105㎡村卫生室,均按照“四室分离(即诊断室、药房、治疗室、观察室)”的标准统一建设,建成后将大大改善我县村卫生室条件。

今后,政府将更加重视乡村卫生机构建设,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实现卫生室标准化达标,促进农村医疗机构建设,为实现“健康伊犁”不断努力。

感谢您们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侯泰国 电话:4022221


伊宁县人民政府

2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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