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撤销、受理范围及条件
2017-08-30 编委办  编委办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等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初领、补(换)领、撤销业务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事条件

(一)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批准机构批准设立;

2、有规范的机构名称;

3、有稳定的机构地址。

(二)初领的条件: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

上一条:撤销、 办理基本流程
下一条:补(换)领、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