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撤销、 办理基本流程
2017-08-30 编委办  编委办

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向赋码机关提出初领请求。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二)受理。符合形式要求的,赋码机关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赋码申请不属于本赋码机关管辖范围的,即时说明原因。

(三)复核。赋码机关对申请材料形式、文字再核对。

(四)发证。赋码机关为申请符合要求的机构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上一条:撤销、申请材料
下一条:撤销、受理范围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