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烟花爆竹经营(零时零售)许可证办理告知
2017-08-17 伊宁县安监局 

             烟花爆竹经营(零时零售)许可证办理告知

               (企业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科室

伊宁县安监局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科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时零售)许可证申请书(见附件);

2、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3、经营、储存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4、零售场所情况说明和周边安全条件说明表(见附件);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7、同批发经营公司签订的连锁经营销售合同及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承诺书;

8、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办理证明;

9、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供清单);


注意: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初次申请需自行购买烟花爆竹流向登记手持机。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实施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55 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联系人

马云 电话:15894145821   办公室:0999-4027863

李军 电话:13565213773   办公室:0999-4027863


附件【烟花爆竹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表.doc已下载
附件【烟花爆竹销售申请表A4.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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