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州党委、州人民政府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关于确保完成2017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通知》(伊州扶领字〔2017〕1号)和伊宁县巩固提升工作目标,现将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实施特色产业带动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加尔太·木哈西
责任领导:郭峰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责任单位:畜牧局、扶贫办、农业局
1.对农牧民养殖牲畜实施品质提升,完成绵羊人工授精5万只,冷配黄牛4.5万头,开展疫苗防疫牛18.87万头、羊67.88 万只。(畜牧局)
2.投入专项资金960万元带动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产业,采取以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的形式入户扶持,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扶贫办)
3.大力开展绿色、生态、有机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工程,积极引导贫困户开展特色产业种植。完成阿乌利亚乡、麻扎乡、曲鲁海乡、喀拉亚尕奇等乡特色产业种植1.1万亩,其中甜菜1208亩,红花7664亩,留兰香1135亩,蔬菜653亩,其他特色种植340亩。(农业局)
二、实施转移就业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县长
责任领导:李华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人社局、扶贫办
1.强化扶贫龙头企业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实现800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就近就地务工2200人。(扶贫办、人社局)
2.完成贫困劳动力培训1030人次,其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600人次,实用技术培训430人次。(人社局)
三、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加尔太·木哈西
责任领导:马勇
责任单位:扶贫办
投入资金1.3亿元,完成243户834名贫困人口的搬迁任务。10月前完成综合服务楼、孵化基地、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实施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加尔太·木哈西
责任领导:马勇、朱胜利
牵头单位:畜牧局、环保局
责任单位:畜牧局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投入补助资金2024万元完成麻扎乡、阿乌利亚乡、喀拉亚尕奇乡等三个乡生态保护草场314万亩。
五、实施教育扶贫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刘志刚
责任领导:哈力米克热衣·塔瓦克
责任单位:教育局
落实好5026名贫困家庭学生 “三免一补”政策。对应届历届贫困家庭大学生实施补助。
六、实施社会保障兜底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李华
责任领导:马勇
责任单位:民政局
认真落实“两线合一”,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国家扶贫线标准(3200元/年),确保因病、因残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统筹,实现应保尽保。
七、实施住房保障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李华
责任领导:阿布力哈依尔·哈依尔别克
牵头单位:安居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
投入1841万元完成526户新识别贫困户建房实施安居房建设,11月完成建设并全部入住。
八、实施教育保障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刘志刚
责任领导:哈力米克热衣·塔瓦克
责任单位:教育局
投入737万元,完成薄弱学校改造第二批建设项目6个。投入资金1583万元,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二批)6个。投入资金2015万元,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一批)13个。投入33262万元,新建、改扩建双语幼儿园108所。
九、实施医疗保障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王辉
责任领导:阿斯艳·阿尤甫拜克、哈力米克热衣·塔瓦克
责任单位:卫计委
完成9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完成18862名贫困人口健康普查。开展巡回医疗及义诊活动和对口医疗支援帮扶活动12场次。
十、实施民生改善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县长
责任领导:李华
牵头单位:发改委
责任单位:畜牧局、水务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卫计委
1.投入资金1540万元完成220户贫困农牧民游牧民定居工程。(畜牧局)
2.投入资金1391万元,完成喀拉亚尕奇乡、吐鲁番于孜乡两乡六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入资金9970万元,完成墩麻扎镇、温亚尔乡、愉群翁回族乡、青年农场、曲鲁海乡、吉里于孜镇、吐鲁番于孜乡等乡镇场节水改造工程;投入资金17000万元,完成吉里于孜镇、温亚尔乡、麻扎乡、莫洛托乎提于孜乡、萨木于孜乡、青年农场、阿乌利亚乡等防洪工程;投入16902万元,完成墩麻扎镇、萨木于孜乡、喀什乡、维吾尔玉其温乡等13个乡镇场集中供水提质增效工程。投入1150万元完成1万亩耕地高效节水工程。(水务局)
3.投入2875万元,实施阿热吾斯塘镇、曲鲁海乡、温亚尔乡、英塔木镇等乡镇“村村通”配网建设工程。(供电公司)
4.投入1250万元,完成6个贫困村剩余的28公里农村巷道铺油工程,包括麻扎村、克孜勒克布拉克村、哈萨克布力开村、吉尔格朗村、奥依曼布拉克村、喀赞其村。另外8个贫困村已于历年完成巷道铺油。投入1600万元,完成麻扎乡-博尔博松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26.5公里,投入13400万元,完成伊宁县成东站加油站-S315线K222+030农村公路建设项目(X705线),全长37公里,途径曲鲁海乡、阿乌利亚乡、麻扎乡。投入900万元,完成县城-阿吾赞林场5公里道路水毁修复工程,途径喀拉亚尕奇乡吉尔格朗村。(交通局)
5.投入2500万元,实施县人民医院及3个乡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卫计委)
十一、实施社会扶贫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张伟华
责任领导:马勇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扶贫办
1.指导各村“访惠聚”驻村工作队认真落实包村联户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机制。(组织部)
2.严格落实《伊宁县精准扶贫社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好干部结对子帮扶工作机制,对帮扶成效实施年终考核。(扶贫办)
十二、实施现代文化引领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阿斯艳·阿尤甫拜克
责任单位:宣传部
把扶信、扶智、励志贯穿扶贫开发全过程,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坚持重视硬件建设与加强软件建设并举。落实好贫困村“一月一场”文体宣讲活动,完成政策宣讲98场次,文体活动98场次。
十三、实施援疆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张华
责任领导:李华
责任单位:援疆办
落实好援疆扶贫工作机制,加大援疆支持脱贫攻坚的力度。援疆项目建设优先雇佣贫困劳动力;加大宣传,利用内地商企资源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脱贫帮扶活动。
十四、实施兵地融合扶贫专项行动
责任领导:李华
牵头单位:农四师70团
责任单位:阿热吾斯塘镇
充分发挥兵团四师70团的人才、干部、产业的发展优势,积极吸纳附近乡镇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实现30名贫困劳动力务工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