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
1.完善贫困村道路建设。通过上级补助和县财政自筹方式,进一步改善贫困村道路基础设施,解决群众出行难。一是投资350万元,完成麻扎乡博尔博松村3座桥建设。(1-16米恰勒其克桥、博尔博松水毁重建的1-13米桥和2-20米桥);二是投资150万元,完成阿乌利亚乡克孜布拉克村3公里(宽6.5米)的主路老路改造重建;三是投入50万元对14个贫困村开展道路养护工作,确保道路出行畅通。(牵头领导:李华;责任领导:阿布力哈依尔·哈依尔别克;责任单位:县交通局、麻扎乡、阿乌利亚乡、曲鲁海乡、喀拉亚尕奇乡、吐鲁番于孜乡;完成时限:9月底之前)
2.完善贫困村水利设施建设。投资1300万元完成麻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新建防渗渠12公里。(牵头领导:马勇;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麻扎乡;完成时限:10月底之前)
3.完善贫困村电力建设。投资2447万元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733万元,实施配网建设工程。(牵头领导:杨涛;责任单位:电力公司、各乡镇<场>;完成时限:10月底之前)
(六)实施教育扶贫专项行动
一是落实好贫困家庭学生各项惠教政策。学前教育方面,对全县建档立卡学前双语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按年生均1100元、取暖费按生均120元、幼儿伙食补助费按每位幼儿每年1450元、幼儿免费读本经费按每生每年130元进行资助,并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幼儿的资助力度;义务教育方面,对全县建档立卡义务教育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实行“三免一补”政策,即:小学每人每年免除学费600元、书本费90元、取暖费140元,补助生活费1250元。初中每人每年免学费800元、书本费180元、取暖费140元,补生活费1500元;高中教育方面,对全县建档立卡高中教育学生每人每年免除学费1200元、教材费670元和住宿费600元。落实国教育家资金,按照普通高中30%比例,给予贫困户子女在校生每人每年2000元的特困生助学金。落实地方教育资金,按照普通高中30%比例,给予贫困户子女在校生每人每年1000元的贫困生助学金。10%的品学兼优在校贫困生每人每学期给予800元的奖学金;大学生奖助方面,对学籍在伊宁县的贫困生,当年参加高考汉语言在600分以上、民语言在550分以上的优秀学生每人奖励20000元;汉语言文科在500分以上、理科在550分以上、民考汉在500分以上、民语言在450分以上的优秀学生每人奖励10000元。对户籍是伊宁县,在内地高等院校就读或当年参加高考被内地院校录取并在内地院校预科的低保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伤残军人家庭的贫困学生和孤儿每人资助6000元;特殊教育方面,对接受特殊教育的贫困户子女,每人每年免除学费6000元,并给予每人每年1750元的生活补助;职业教育方面,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职业高中培训的,每人每年免除学费2000元、住宿费600元、教材费300元,并按照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补助伙食费。(牵头领导:张斌;责任领导:马勇、哈力米克热衣·塔瓦克、李程、邓亚军;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民政局、扶贫办、各乡镇<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是继续改善贫困村办学条件。积极争取自治区项目支持,加强对14个贫困村周围学校改造力度。投入1205万元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涉及3所学校共6028平方米;投入资金2049万元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建设项目,涉及9所学校校共10723平方米;投入1000万元完成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南通实验学校宿舍楼及设备项目。其中:在阿乌利亚乡布力开小学投入96万元,新建600平方米的校舍;在吐鲁番于孜乡上吐鲁番于孜村小学投入125万,新建780平方米的校舍。以上共计投入资金4254万元,将惠及贫困学生约580人左右。(牵头领导:张斌;责任领导:哈力米克热衣·塔瓦克、李程;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实施社会保障专项行动
1.实现低保与扶贫标准统一。将低保标准提高到现行脱贫标准,合理核算低保家庭收入,对贫困线下无劳动能力的家庭,落实低保完全兜底脱贫政策保障;对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纳入低保,按照补差原则给予保障,确保纳入低保的家庭实现脱贫目标;坚持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统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到2020年低保标准超过4000元。(牵头领导:加尔泰·穆哈西;责任领导:马勇、邓亚军;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场>;完成时限:12月底之前并长期坚持)
2.做好急难救助。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积极实施救助。对民政医疗救助后仍存在就医困难的重大疾病患者,由慈善总会给予慈善医疗救助;对低保户、贫困户家庭子女考入二本以上院校的,给予一次性慈善助学金。(牵头领导:加尔泰·穆哈西;责任领导:马勇、邓亚军;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场>;完成时限:12月底之前并长期坚持)
3.做好扶贫对象医疗救助。一是财政资助90元,个人承担90元,资助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落实基本医疗保障;二是对扶贫对象实施民政医疗救助,扶贫对象政策内大病住院费用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低于70%的由民政给予救助,保障政策内住院费用个人承担比例不超过30%;三是建立“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资金”一站式服务机制,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行即时结报;四是是民政资助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大病住院费用统筹部分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低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赔付后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实行零起付,按照乡镇级医疗机构60%、县级医疗机构50%、州级医疗机构40%、自治区及以上医疗3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救助封顶线1万元,兜底扶贫对象按低保政策对待。(牵头领导:加尔泰·穆哈西;责任领导:马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社保局、各乡镇<场>;完成时限:12月底之前并长期坚持)
(八)实施健康扶贫专项行动
1.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为每名农村贫困人口分类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加强随访管理,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和患病信息与健康管理数据库保持同步更新,动态管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并将开展情况及时汇总、及时上报,做到信息核准率达到100%,救治率达到70%以上。
2.实行签约服务。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家庭医生团队,将农村贫困人口(家庭)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签约,2018年签约率达到60%;按照高危人群分类管理,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民族医药干预等综合服务。对已经核准的贫困慢病患者(高血压、2型糖尿病),家庭医生团队负责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需住院治疗的,联系就诊医院,实施有效治疗。
3.开展健康管理。根据慢病管理规范要求开展健康管理,加强贫困家庭面对面随访,监测并评估基础性健康指标,及时记录更新健康信息,在饮食、运动、心理等方面提供健康指导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健康卡,为贫困家庭慢病患者提供全方位、紧密、连贯的健康管理服务。
4.落实“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的先诊疗后付费,参照医保政策缴纳起付线,重大疾病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医保予以支付,医保支付外费用可申请民政救助,确保减轻贫困患者看病就医负担。
5.进一步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强化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管理,投入人力、财力改善乡镇卫生院的就医条件,提升乡镇卫生院的诊疗水平。
(牵头领导:王辉;责任领导:阿斯燕·阿尤甫拜克、哈力米克热衣· 塔瓦克、邓亚军;责任单位:县卫计委、社保局、民政局、扶贫办、各乡镇<场>;完成时限:12月底之前并长期坚持)
(九)实施基层基础专项行动
1.加大干部结对帮扶力度。继续实施《伊宁县2016年精准扶贫社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对已脱贫贫困户按照县级领导一人两户、正科级领导一人两户、副科级领导一人一户、一般干部一人一户的标准开展结对帮扶脱贫户,新识别贫困户按照县领导一人两户,科级实职领导一人一户结对帮扶,做到结对帮扶全覆盖,形成县、乡、村、企业、部队全社会帮扶贫困户的格局、确保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推进。(牵头领导:加尔泰·穆哈西;责任领导:马勇、邓亚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扶贫办、各乡镇<场>;完成时限:3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2.选优配好乡镇班子成员。对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场),增派年轻干部挂职任党政副职,专职专责抓脱贫攻坚。选拔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特别是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三农”干部进乡镇(场)领导班子,重视用好乡镇(场)农技、林业、水利、畜牧等专业技术干部,优化乡镇(场)领导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建强脱贫攻坚“一线指挥部”。(牵头领导:张伟华;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推动乡镇(场)力量下沉。坚持“精减乡一级、充实村一级”和县委提出的“在村一级用劲用力”的总体思路,研究制定乡镇(场)干部下沉实施方案,下沉干部不少于实有在岗干部1/3的比例,优先下沉业务骨干、后备干部、懂双语和涉农专业干部,突出农业专干、畜牧专干等符合需要的岗位设置,做到14个退出贫困村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为脱贫攻坚保障力量。(牵头领导:张伟华;责任单位:县委基层办、“访惠聚”办、各乡镇<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选优配强贫困村书记。结合村党支部书记全覆盖专项考核考察工作,着重对14个退出贫困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考察,坚决调整群众反映强烈、不称职、不能胜任脱贫攻坚要求的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并选派优秀国家公职人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2018年12月底前全部调整到位,表现优秀的优先进入乡镇(场)领导班子。(牵头领导:张伟华;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场>;完成时限:12月底前)
5.精准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根据“访惠聚”驻村工作要求,以推动脱贫为工作重点,针对14个退出贫困村实际,州派3名县处级后备干部、县派11名科级及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不摘帽不脱钩、不评优不提拔;选优配强贫困村工作队成员。(牵头领导:张伟华;责任领导:丁强;责任单位:县委办、组织部、“访惠聚”办、各乡镇<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推动“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驻村工作队履行指导制定村级扶贫计划、落实扶贫攻坚举措、统筹协调各类扶贫资源、开展全过程监督、宣传发动和组织群众“5项责任”,工作队员履行帮助贫困户理清脱贫思路、落实入户项目、解决实际困难、督促帮扶措施落实到位、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5项责任”,重点抓好精准识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民生扶贫、基本公共服务扶贫、党建促脱贫攻坚“6项任务”,实现所驻村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全部退出,确保贫困村工作队帮扶扎实、群众满意。(牵头领导:张伟华;责任领导:丁强;责任单位:县“访惠聚”办、各乡镇<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创新贫困村党组织设置。积极适应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变化,因地制宜,采取以强带弱方式,着力推进“村党组织+基地+协会+合作社+贫困户”的党组织设置模式,构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以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合作组织、专业协会等为支撑的精准扶贫组织体系,帮助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引领脱贫致富的能力。(牵头领导:张伟华;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场>;完成时限: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8.加强村“两委”干部培训和贫困村后备干部培养。以“实施振兴乡村战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为主题,开设为期10天的专题培训班,确保14个退出贫困村“两委”成员、贫困村党员全员轮训。实施“后备干部递进培养工程”,按照1:3储备培养村级组织骨干,帮助村干部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牵头领导:张伟华;责任单位:县委基层办、各乡镇<场>;完成时限:12月底前)
9.做好群众工作。第一书记统筹“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各驻村力量和下沉干部,落实“八个一”“八必问”“八必讲”“四同”“四送”活动、“两个全覆盖”,做到“三个讲明白、六个讲清楚”,协调解决现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活动,协助规范、加强“四项活动”的服务管理,深入开展周一升国旗宣讲活动,将脱贫攻坚、惠民政策落实作为重要任务,引导群众树立脱贫攻坚共识。坚持每周三晚开展“农牧民夜校”,突出做好双语培训、产业发展、实用技术等培训学习,每次不少于2小时。(牵头领导:张伟华;责任单位:县基层办、“访惠聚”办、各乡镇<场>;完成时限: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0.增强脱贫致富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文化带头人、民间艺人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实施科技文化“进村入户”工程,运用科技之冬、科普大篷车、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等,优先向贫困村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设施设备,推动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农村文化大院、红色家庭和“巴扎”宣传工程项目建设,落实文化扶贫、教育扶贫项目,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脱贫攻坚的能力素质。(牵头领导:阿斯燕·阿尤甫拜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科协、各乡镇<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财政设立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一轮“火种”计划项目。推行县乡领导领办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制度,通过实施“火种”计划、劳动力转移、“三资清理”等措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由乡镇(场)党委、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共同制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具体措施和办法,申请自治区村级惠民生项目,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精准到月、落实到人,确保退出贫困村集体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牵头领导:张伟华;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访惠聚”办、各乡镇<场>;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十)实施社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扶贫帮困联扶联动。充分发挥各村队(社区)“维稳双联户”作用,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对联户单位内家庭的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开展力所能及的关心和慰问,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协助村委会确定帮扶对象,落实扶贫物资,对好逸恶劳、“等靠要”思想严重的贫困户、困难户,加强教育引导,增强致富信心,鼓励增收致富。
2.科学知识联学联教。充分发挥联户长作用,利用农民书屋、远程教育等设施,通过村委会邀请农、林、牧、副、渔、科技等部门技术人员或回乡务工人员,采取现场授课、实地教学等方式,由联户长负责积极组织联户单位内家庭积极参与学科学、用科技,提高联户家庭劳动致富能力。积极组织联户单位内家庭参加“大宣讲”“大培训”等学习教育活动,提升科学文化素质,让每户家庭成员就业有技能、增收有基础、致富有门路。
3.稳定环境联护联营。积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作用,通过督促协调落实各项维稳措施。大力开展县、乡、村三级平安细胞工程创建工作。由联户长积极组织开展“十户联保”群防群治工作,争创先进“维稳双联户”。通过各项活动,动员基层群众全民维稳,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群众脱贫、致富、创业奠定良好社会基础,以持续释放稳定红利,促进百姓脱贫增收。
(牵头领导:王辉;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12月底之前并长期坚持)
四、完善工作机制
(一)健全精准扶贫机制
全面落实“六个精准”机制,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我县重中之重的工作,确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我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实行各类资金项目有效衔接。对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定期进行核查,对新识别和确认的贫困人口,应扶尽扶,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开展脱贫需求调研,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分类制定扶持方案,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确保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二)强化组织保障机制
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筹,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一名县委常委和政府副县长分管扶贫,县政府增加一名副县级领导专职负责扶贫工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向同级党委和政府负责,承担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请示汇报、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激励表彰、责任追究制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督促、检查、考核。
(三)建立纵向联动机制
建立县、乡、村、驻村工作队“四级联动”机制,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纵向到底。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承担主体责任,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场)党委和政府(管委)负责建档立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村“两委”负责发动群众、选择项目、政策到户、公开公示、满意度测评等工作。驻村工作队做好支持配合、协调指导、促进精准等工作。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各级要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积极主动向上一级专题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四)健全横向协同机制
坚持“用途不变、渠道不乱、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健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疆扶贫“四位一体”协同攻坚机制,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有效衔接规划、项目、资金,形成强大合力,确保脱贫任务横向到边。
(五)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
抽调县、乡业务骨干充实到县扶贫办,使扶贫办干部达到20人以上。进一步强化扶贫工作责任分工,在扶贫办内设5个科室(综合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督查科、财务室),确保每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人。5个有贫困村的乡增设一名专职领导负责扶贫工作,在全县选派扶贫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确保14个退出贫困村巩固提升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场要强化本级扶贫机构人员配置,非重点乡要确保扶贫干事不少于2人、重点乡不少于4人,且保持队伍稳定,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三年内不得调整,扶贫干事调整需经县扶贫办同意后才可以调整,单位帮扶、行业帮扶、定点帮扶和结对帮扶在2020年前保持不变,确保人员稳定。
(六)制定例会信息宣传制度
为更好的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县扶贫办每周出一期信息简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汇报会,听取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经验交流和工作指导;县委每季度听取一次专题汇报。
(七)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升扶贫资金项目的透明度,继续加强纪检、检察、审计、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建立扶贫攻坚工作月通报制度,全面了解掌握脱贫攻坚总体进度。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对落实工作不力、搞数字脱贫等问题严肃问责,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和困难群众伸手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查处、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