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14日-2017年8月18日。
项目名称:伊犁洁美洗涤服务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伊宁县城南中小企业园
建设单位:伊犁洁美净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伊犁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伊宁县城南中心企业产业园,项目区东侧为闽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南侧隔道路为伊犁宁祥机械制作有限公司;西侧为伊犁中通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北侧为园区规划用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28'34.74″,北纬:43°56'39.07″。主要为租用工业园区一闲置厂区作为该项目生产车间、职工宿舍和食堂用房,总使用面积3000m2。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项目位于1号生产厂房,规模为洗涤床单被套400套/天,二期项目位于2号生产厂房,规模为洗涤床单被套500套/天,两期项目均不涉及医疗床单被套。原辅材料用量:用水量13950m3/a,甲醇基燃料150t/a,洗衣粉10t/a,中和酸剂2t/a,乳化剂5t/a,彩漂粉1t/a。总用工25人,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3.7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醇基锅炉废气由引风机引至12米高烟囱高空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处理设施处理后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生产洗涤废水三级沉淀池采取地埋式封闭措施,减少恶臭对大气的影响;2、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洗涤废水经三级防渗沉淀池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园区下水管网;3、选用优质低噪声的环保型生产设备,并对设备安装隔振装置,设置隔声间,避免夜间生产,加强厂区绿化,噪声经厂区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包装物、生活垃圾、隔油池产生的浮油和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可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处理,不可回收的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相关承诺文件:无
通讯地址:伊宁县幸福路伊宁县环保局
邮政编码:835100
联系电话:0999-4022945(兼传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