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保[2016]13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
管理办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促进全区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开展,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我厅结合实际制定了《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现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有好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住房保障处。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0991-2823520
附件:《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