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关于伊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函(B类)
2017-05-03   政府办

伊县政函〔2017〕80号


热米拉·阿不都希库尔等10名代表:

您在伊宁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提出的“关于开通吉里于孜大街南侧居民小区天然气的提案”收悉。经办理,现答复意见如下:

您所反映吉里于孜大街南侧居民小区天然气属我县广汇城东莫乡加气站供气片区,伊宁县广汇燃气公司南城主管网总长度7.8公里全部施工完毕,严密性试验合格。目前围楼立管安装用户达到1300户左右。该片区气源均为伊宁县洛托乎提于孜乡加气站提供,现加气站正在办理运营相关手续,待手续齐全具备运营条件即可开始从事管道气及汽车加气业务。

考虑到用户收取居民接驳费时间较长,2016年11月底广汇燃气公司特申请民用气试运行。目前满足通气条件的第一批试运行通气小区已用上天然气。(曙光家园60户,供电局家属楼24,信用社家属楼24,粮食局家属楼220户目天然气卡办理完毕的住户以用上天然气。)剩余已安装未通气小区计划4月初进行通气前保压工作,争取7月底完成广汇供气城南片区33个小区全部通气,同时县政府安排也将住建局督促燃气公司加快证照办理工作,争取早日开通站点汽车加气业务。

特此答复。

联系单位:伊宁县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桑涛 18099895855

伊宁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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