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2015年伊宁县扶持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若干惠农政策
2015-02-16  

伊县党发〔2015〕1号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管委),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农业发展持续增效,农村公共事业持续发展。县委、政府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推动”总要求,坚持“保粮、强畜、优果”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重长远、打基础,重内涵、挖潜力,重效益、转方式,努力构建符合伊宁县实际的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和农牧民增收长效机制。制定2015年扶持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若干惠农政策如下:

一、加快推进牲畜良种化进程

(县畜牧局咨询电话:4024550,局长13909994290

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理赔办公室:4023713,经理13519998701)

1.鼓励农牧民购买良种牛、羊推动良种化。投入386万元,鼓励农牧民从疆外、疆内购买优质牛、羊,并通过州、县畜牧兽医部门鉴定达到优质良种畜标准的,给予补助。

①购买良种牛。从疆外购买良种肉牛1000头,每头补助2000元;从疆内购买新疆褐牛种公牛30头,每头补助9000元。

②购买良种羊。从疆外购买良种肉羊500只,每只补助220元;从疆内购买良种肉羊1500只,每只补助200元;从疆内购买萨福克种公羊50只,每只补助3600元;从疆内购买哈萨克种公羊1000只,每只补助1000元。

2.免费提供优质冻精推动良种化。投入80万元,购买1.6万枚优质冻精免费发放给农牧民。其中:肉牛冻精1万枚,德系冻精0.5万枚,性控冻精0.1万枚。

3.鼓励农牧民办理养殖业保险。投入1456万元,补贴优质能繁奶牛和能繁母猪保险费。

①优质能繁奶牛:每头保险费300元,财政补助260元/头,农户自缴40元/头,共补助5万头。

②优质能繁母猪:每头保险费60元,财政补助52元/头,农户自缴8元/头,共补助3万头。

二、积极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提高集约化水平

(县农业局咨询电话:4025859,书记18909992687,局长13139803889)

4.按照“谁投入、奖补谁”的原则推动土地流转。投入450万元,推动土地流转3万亩。鼓励责任田相邻的农户发展联合种植或流转给种植大户、合作社和企业,破除老旧田埂、平整土地,连片面积达到300亩以上,按照“统一品种、统一机耕、统一田管、统一防治、统一收割”标准种植经济、粮食作物的,给予土地经营者一次性150元/亩补助,优先补助先申报并达标者。(通过土地流转栽植特色林果的农户、合作社或企业,只享受林果业相关补助政策)

三、发展特色林果业

(县林业局咨询电话:4024558,局长13909995150,

园艺中心主任13309997651)

5.支持适宜区特色林果业发展。投入848万元,对2014年秋季和2015年春季新定植的特色林果(原有果园更新和更换树种的除外),连片面积在5亩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2015年11月第一次验收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兑现补助资金的60%;2016年6月第二次验收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的,兑现补助资金的40%。

①鲜食葡萄每亩补助500元。

②苹果、杏、西梅、桃等乔木经济林(陆地核桃、红枣除外)每亩补助400元。

③枸杞、树莓等灌木经济林每亩补助300元。

④设施林果(含红枣在内的多种林果)按照大田林果栽种标准株数折合面积,同等享受以上林果业优惠政策。

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县产业化局咨询电话:4025695,局长18909992358)

6.扶持仓储保鲜建设及品牌创建。投入114万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当年新建库容300吨以上的保鲜库每座补助4万元,每增加100吨追加补助1万元;对企业或合作社当年新获得自治区级名牌农产品的每个奖励2万元;对企业或合作社当年新获得绿色食品称号的每个奖励3万元,有机食品称号的每个奖励5万元。

五、扎实做好扶贫工作

(县扶贫办咨询电话:4020490,主任13399997225;

副主任13095114000)

7.努力推进精准扶贫。投入1400万元,在14个扶贫重点村遴选出有发展意愿和能力的1750户贫困户,经村委会公示公告,村民无异议后,实施一户一策帮扶。

①结合自治州“双百”扶贫工程购买优质良种母牛1250头,每头补助8000元,三年后统一收回补助资金用于下一批贫困户。

②依托自治区精准扶贫项目购买优质良种母牛200头,每头补助10000元;购买优质良种母羊1000只,每只补助1000元。

③依托自治区精准扶贫项目对200户发展庭院家禽养殖及种植的贫困户每户补助5000元。

六、扎实开展“80·90后”就业培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劳动力转移办公室主任15309996266,劳动转移培训办主任18009991230)

8.实施3500名“80、90后”劳动力技能培训。投入1500万元,实施免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的“三免”培训,对参训学员每人每天补助15元,在县技工学校参加集中培训的学员每人每天再补助5元食宿费。培训结束后对全程参加培训、考试合格的学员,每人每天再奖励5元。

七、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县农机局咨询电话:4026703,书记13909995079,局长

15809990857)

9.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投入2750万元,对伊宁县户籍的居民按购机补贴目录自主议价购机后,按相关标准直接补贴到户。

八、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

(县乡财局咨询电话:4022878,局长13319992007;

县安居办咨询电话:4021788 主任18909992896;县委农办咨询电话:4022858,主任13119993518)

10.继续实行1:1配套补助农村“一事一议”。投入2000万元,通过“一事一议”全面加强农村道路、小型水利、人畜安全饮水、公共环卫、公共绿地等公益事业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一事一议”项目农牧民筹资和以资代劳资金必须达到70%以上方可开工建设,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兑现奖补。

11.鼓励农牧民购买安居富民楼房。投入2700万元,2015年全县计划实施600户。

①对本县符合宅基地划分条件,但主动放弃申请宅基地的农牧民,购买县城、乡镇(场)统建楼房,购房首付款达到30%的,每户给予4.5万元补助。

②符合贷款条件的购房户,在取得贷款后,对其5万元以内的购房贷款给予3年的贴息。

12.鼓励农牧民在父母宅院自行解决住房。投入700万元,鼓励符合宅基地划分条件的农牧民,在父母原有宅基地院落内分户建房,不再申请新划宅基地的给予每户3.5万元补助,2015年全县计划实施200户。

13.鼓励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投入100万元,鼓励乡、村开展农村环境美化、绿化、净化、亮化等综合整治,对创建的州级示范村、评定的县级示范村,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九、落实往年一号文件延续政策及各项惠农补贴

14. 2013年、2014年县委一号文件政策中需在2015年兑现的部分,经相关部门审定后,在2015年执行完毕。

15.认真宣传落实好国家、自治区的良种补贴、冬小麦农资综合补贴、小麦收购直补及县级各项惠农政策。

各相关部门要针对以上政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政策落实服务工作,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本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31日止。

中共伊宁县委员会

伊宁县人民政 府

2015年1月1日

(责任编辑:郝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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