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自治区全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
2017-09-13   社保局


1、所有新疆户籍的人都享受这项政策。

2、个人不缴费,由各级财政给每人每年缴纳10元(自治区出7元和县上出3元)保险费。

3、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是怎样赔付的?

(1)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一次性赔付5万元,因意外伤害造成伤残,按评残等级赔付(赔付不超过5万元);

(2)因意外伤害在医院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最高赔付1.5万元(免赔额100元/次,赔付比例100%);

(3)因意外伤害住院的,每天赔付住院费20元(每次住院最高赔付30天;多次住院最高赔付90天),最高赔付0.18万元。

4、发生意外伤害怎么去办理赔付?

成人:(1)带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农业银行卡或邮政银行卡或工商银行卡)及小票.(2)住院票据、费用清单、全套完整病历。

未成人:(1)父母其中一人的户口本复印件和未成人的户口本复印件,父母其中一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农业银行卡或邮政银行卡或工商银行卡)及小票。(2)住院票据、费用清单、全套完整病历。

带以上资料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宁县分公司办理(地点:伊宁县邮政局一楼大厅)或者到伊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二楼大厅12号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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