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县政函〔2017〕82号
布威麦尔耶姆·买买提等10名代表:
你们在伊宁县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 “关于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妇女创业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6年全县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70笔,其中妇女贷款407笔,占放贷总人数的48%。为了使更多的创业人员享受创业优惠政策,2017年我县加大了担保基金的投入,根据银发【2016】202号文件要求,扩大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其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纳入了重点对象范围。只要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妇女,都可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特此答复。
联系单位:伊宁县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桑涛 18099895855
伊宁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